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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促进市场体系升级

日期:2021-06-10 10:26:38   来源:    点击:
实现经济高质量的发展,良好社会合作秩序的达成,触及市场经济更深层次的制度安排。政府作为保护市场合法权益的特殊供应商,在优化商品市场

实现经济高质量的发展,良好社会合作秩序的达成,触及市场经济更深层次的制度安排。政府作为保护市场“合法权益”的特殊“供应商”,在优化商品市场,推进商品市场创新发展,政府是“发牌的”,内生于经济系统之中,作为经济系统有效运行的一环,不仅要“在规划、标准、政策、监管等方面的更好的发挥作用”,同时还要提供以“法律和秩序”为核心,包括“保护服务”、“仲裁服务”、“保护市场合法权益”等在内的一揽子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便利度。

日前,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事关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需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完善法律法规,层层压实责任,持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侵权假冒专项整治。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促进创业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新贡献。”

信用是维护市场秩序的有利抓手

政府是人类社会合作秩序网络中的一个重要节点。促成良好治理的合作秩序,优化市场交易环境,政府可以将信用建设作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

第一,鼓励市场完善信用记录、分级、激励约束等管理制度,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信用监管机制运行架构,即明确政府、企业和第三方机构之间的各自的职能和相互关系,能够协调各方利益达到均衡;二是,建立各主体之间的运行规则,包括政策体系、责任体系、工作流程等;三是明确措施手段,即能够让信息有效利用(信息效率)、资源合理配置(资源约束)以及协调各方利益(激励相容)的手段和方法。

第二,持续优化交易服务,完善公平交易机制,畅通交易主体权益保护渠道。这里不仅强调规范市场运营管理。推进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结合实际制定市场建设、管理、运营、服务等相关标准。同时还期望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的信用修复机制,既尊重冒险与试错精神,兼顾市场秩序。更具体而言,我们要建立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和贸促机构共同参与的协同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优化升级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支持引导和服务保障,促进交易兼顾市场秩序,保障市场有序、稳定发展。

第三,支持市场加强质量检测,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优化市场环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以保障公民和企业的基本权利为基础,尤其在涉及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时,需推行审慎适度的原则。

审慎被认为是政治家的第一美德,也是履行政府职能时必须遵循的准则。面对市场风险和不确定性,要完善商品质量监控、知识产权保护、公共卫生防疫、安全生产监管等制度。健全应急保障响应机制,增强市场调节能力,有效发挥保供骨干企业队伍作用。

促进创新融合需要开放试错,完善有利于自我纠错的信用修复机制

促进创新融合需要 “试错”,“试错”就是一个证伪的过程。面对当前国际国内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企业若要在开放的竞争市场中胜出,需要具备勇于创新的心态和敢于冒险的精神。毋庸质疑,推进市场创新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要尊重冒险与试错精神。

日前,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贸促会联合制定了《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期望通过专项行动,将商品市场打造成为商品流通的重要平台、扩大内需的重要载体、优化供给的重要引擎,基本建成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新发展格局的现代商品市场体系。强调了商品市场优化升级,“基座”除了商品还有信用。也就是说,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不仅仅是产品服务本身更贴合需求,还要求市场交易环境更为诚信透明。在该项专项计划中,也涉及四条具体内容。即引导市场业态创新,促进市场协同联动,推动数字化转型,推进内外贸一体化。

当然,企业试错的精神还需法律层面鼓励和认证。一项良法的“设计和发明”过程,一定是一个试错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它只有接受现实的生存检验中存活下来以证明自身的合法性和促进N代人社会长期利益,而不仅仅是实现当代人的功利最大化。

可喜的是,从国务院会议到国家近期颁布的文件,正在传达这一明确的信号。今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要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的信用修复机制。近日,为规范对失信信息的信用修复工作,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信用修复旨在引导和鼓励信用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信用主体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后,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修复。”

数字化转型撬动经济发展的杠杆

市场的优化,企业的发展和创新,离不开技术的创新。在数字化治理中,交流不再是单向度的,即仅仅由政府专家做出决策,并传达给必须要遵从的人。一个通过数字化通达的城市,通过数据治理能够帮助政府将数据和知识作为一种关键和基础的服务来服务企业,并给企业带来好处,减少企业的营商成本。近些年,我们在各地做营商环境评价项目时,一个最直接的感受就是受访对象反应最多的是营商成本有“五高”,税费、物流、融资、土地房产成本和劳动力成本。从某种程度上均可以通过政府和市场体系的数字化来减少部分营商成本:

一方面,政府自身通过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的建设,加强数据治理,政府通过技术优化政务服务和流程,大量线下办事通过线上完成,释放出企业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实现收支盈余。另一方面,引导交易市场体系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传统交易场景数字化重构。鼓励商品市场依托行业大数据平台,衔接匹配上游供应与下游需求,打通产业链各环节,打造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型商品集散中心。

因此,我们要用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用政策引导市场稳定预期,用规划明确投资方向,用法治规范市场行为,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更有成效。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不仅看到眼前有利可图,更深层次的含义我们要看见更长远的后果,既要尊重经济运行的演化规律,反思“破窗”背后的机会成本,又要看到技术和经济发展的前沿趋势,开放试错,推进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建成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新发展格局的现代商品市场体系,以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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